洪丹娜老師簡介
洪丹娜
廣州華南理工大學/副教授碩導
2006.9-2010.6華南理工大學(985雙一流)法學院就讀本科,法學學士
2010.9-2015.6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碩博連讀,法學博士
高校職稱: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副教授
從業(yè)經(jīng)歷:2015年11月起任教于華南理工大學法學院 ,從事研究憲法與行政法 。
個人特色:主持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三五”規(guī)劃項目2015年度共建項目、2016年度中國法學會部級課題、廣州市哲學社會科學“十三五”規(guī)劃項目2017年度青年課題。廣東省法學會港澳基本法研究會副秘書長,廣東省法學會憲法學研究會理事 。
部分課程
《憲法與行政法》
《行政處罰法》
《行政強制法》
《教育系統(tǒng)的教育懲戒權 》
《實施消防法辦法解讀 》
《未成年人保護法修訂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