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信無霸有霸必除

 作者:陳實    90



電信世界里的霸王條款實在是讓人寒心。


不說遠的,就在7月的上海,《上海電信“紅色律動”營銷活動規(guī)則》中的預存話費說明第5條就有侵害消費者權(quán)益的條款:“本協(xié)議有效期內(nèi),如果‘小靈通’的資費標準或計費方式發(fā)生變化,則按照新的資費標準或計費方式進行計費”。這些條款最明顯的“霸”在于,什么都是我說了算,老百姓你只能靠邊站。


想起“霸王”二字,已經(jīng)讓人們覺得難受,更難受的是,這些“霸王”制定的“條款”讓善良的中國人最起碼的“惹不起,躲得起”的心態(tài)都沒法“如愿”。于是乎出現(xiàn)了“積于怨怒而寂無聲”的景況,因為如今的中國人,家里可以不要電話,但是幾乎人手一臺手機。


不過最近,老百姓反復的怨聲載道終于起了些作用,有人愿意來管了。


2004年8月23日,在信產(chǎn)部舉行的“電信服務年研討會”上,信產(chǎn)部電信管理局服務質(zhì)量監(jiān)督處副處長沈泳濤說,《電信服務標準(試行)》在完成刷新后,將于今年下半年更改名稱并正式發(fā)布施行,與此同時,《電信用戶申訴受理判定標準》也正在加緊制定中。這意味著電信服務合同中的“霸王條款”將在今年年底前徹底死去。


這個消息讓人們開心之余,也想起鏟除地方惡勢力時,各地墻上用白色顏料寫的標語——“XX無霸,有霸必除”。它給人們最“深刻”的印象是:這樣的口號往往浮在表面,真正的霸王還是在地方橫行。


盡管如今激烈的市場競爭讓運營商開始轉(zhuǎn)變觀念,但是電信業(yè)的生意總體還是“大爺?shù)辍?,不大會真正考慮客戶的不同需求,更不要說提供個性化服務了。說得明白一些,他們根本就沒有意識到自己是服務業(yè),而認為別人不用他的,就沒得用。如果不是這樣,也就不會有“霸王條款”這一說了。


所以說,只有電信業(yè)的巨頭們真正意識到自己身處一個消費群體多元化格局的世界中,真正意識到自己是要為人民服務的,我們才敢奢求有一天,我們的電信服務水平能與國際電信服務先進水平相提并論。


我們可以等,我們可以相信規(guī)章制度在年底的制定,但是我們更期望的是制度的有效執(zhí)行和狀況的真正改觀,千萬不要辜負人民群眾的期望。


了卻霸王事,贏得百萬民贊,可別光出聲——我們需要的是制度的執(zhí)行!

陳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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