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技術-軟件包-質量要求和測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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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華大學卓越生產運營總監(jiān)高級研修班

綜合能力考核表詳細內容

信息技術-軟件包-質量要求和測試
ISO/IEC前言 IS0(國際標準化組織)和IEC(國際電工委員會)是世界性的標準化專門機構。國家 成員體(它們都是ISO或IEC的成員國)通過國際組織建立的各個技術委員會參與制定計 對特定技術范圍的國際標準。ISO和IEC的各技術委員會在共同感興趣的領域內進行合作 。與ISO和IEC有聯系的其他官方和非官方國際組織也可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工作。 對于信息技術,ISO和IEC建立了一個聯合技術委員會,即ISO/IEC JTC1。由聯合技術委員會提出的國際標準草案需分發(fā)給國家成員體進行表決。發(fā)布一項 國際標準,至少需要75%的參與表決的國家成員體投標贊成。 國際標準 ISO/IEC 12119 是由 ISO/IEC JTC1“信息技術”聯合技術委員會制定的。 附錄A、附錄B和附錄C均提供參考信息。 前言 本標準等同采用了國際標準ISO/IEC 12119:1994 《信息技術 軟件包 質量要求和測試》。 本標準刪去了原國際標準的索引部分,除此之外本標準在技術內容上與國際標準完全一 致。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和附錄C都是提示的附錄。 本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工業(yè)部提出。 本標準由電子工業(yè)部標準化研究所歸口。 本標準起草單位:電子工業(yè)部標準化研究所。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馮惠、王寶艾、黃民德、鄭人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GB/T 17544-1998 Idt ISO/IEC 12119:1994 信息技術 軟件包 質量要求和測試 Information technology--Software packages Quality requirements testing 1 范圍   本標準適用于軟件包。例如文本處理材序、電子表格、數據庫程序、圖形軟件包、 技術或科學函數計算程序以及實用程序。   它規(guī)定了:   ——軟件包要求(質量要求);   ——針對這些要求,如何對軟件包進行測試的細則(測試細則,特別是第三方測試) 。   它只涉及要提供的或安交付的軟件包,不涉及它們的產生過程(包括活動和中間產 品,如規(guī)格說明)。供方的質量體系超出了本標準的范圍。   注:某讓匕軟件需要附加的要求,如安全要求高的軟件。   本標準期望的用戶如下:   a) 在下述情況下使用本標準的供方:     1)規(guī)定軟件包的要求時;     2)設計描述產品的格式時;     3)評價他們自己的產品時;     4)發(fā)布符合[ISO/IEC第22號導則]的聲明時:     5)申請合格[ISO/IEC第23號導則]證書或標志時:   b)希望建立第三方認證模式(國際的、地區(qū)的及國家的) [ISO/IEC第16、28和44號導則]的認證機構;   c)為合格證書或標志而進進測試的測試實驗室,測試實驗室必須遵循測試指令[I SO/IEC第25號導則];   d)認可認證機構和測試實驗室的認可機構[ISO/IEC第4O和58號導則];   e)評價測試實驗室能力的實驗室審核員[ISO/IEC第58號導則];   f)購買者:     1)用本標準規(guī)定的內容來比較他們的要求;     2)用現有產品的產品描述中的信息來比較期望的工作任務的要求;     3)尋求已認證的產品;     4)此外,檢驗要求是否被滿足。   g)用戶:可以從更好的產品獲益。 2 定義   本標準采用下列定義。源自其他標準的定義列于附錄A以便于引用。 2.l 功能 function   程序中的一個算法的實現,利用該實現,用戶或程序可以執(zhí)行某一工作任務的全部 或部分內容。   注   1 對于用戶人說,功能不一定是能訪問的(如數據的自動備份或存儲)。   2 這里功能的概念比GB/T 5271.14(失效、故障、維護和可靠性的描述中)使用的功能概念要窄,但比 GB/T 5271.2(算術和邏輯運算)和 GB/T 5272.15(程序設計語言)中定義的要寬。 2.2需求文檔 requirements document   包含由軟件包滿足的建議、要求或規(guī)則的任何組合的文檔。   注:例子有技術或人類工效標準,來自某一組織(如市場部、技術或用戶協(xié)會)的 需求列表(或模型的需求規(guī)格說明),法律或法令。 2.3 產品描述 product description   陳述軟件包性質的文檔,其主要目的是幫助潛在的購買者在購買前對產品進行適用 性評價。   注:該術語比 GB/T 5271.2O中的術語“系統(tǒng)描述”更具體。產品描述的目的包括ISO 9127中“覆蓋信息”的目的。   產品描述不是規(guī)格說明,但它可用于不同的用途。 2.4 用戶文檔 user documentation   以打印的或非打印形式得到的文檔的完整集合,用戶文檔的提供有利于產品的應用 并且是產品的必備部分。 2.5 包文檔 package documentation   產品描述和用戶文檔。 2.6 測試用例 test case   測試者使用的文檔化的細則,其規(guī)定如何對某項功能或功能組合進行測試。測試用 例包括下列內容的詳細信息:   ——測試日標:   ——要測試的功能;   ——測試環(huán)境和其他條件(配置細節(jié)和準備工作);   ——測試數據;   ——過程;   ——系統(tǒng)的預期行為。 2.7 維護 maintenance   是系統(tǒng)維護的一部分(見A5.2),其涉及軟件包的修改。 3 質量要求   3.1 到3.3包含   ——每個軟件包要有產品描述和用戶文檔的要求;   ——產品描述的要求,尤其應包含規(guī)定信息,并且其所有要求的內容是可測試的、正 確的;   ——用戶文檔的要求;   ——包含在軟件包中的程序要求和數據要求。   注   1 關于用戶文檔、程序和數據的要求包含許多一般要求(獨立于產品描述中的約定),但 不包括用戶希望的所有性質。   2 某些性質,例如,用戶文檔和程序消息的“時期解件”和“易于瀏覽”,按用戶的觀點這些 性質是被公認的。然而;由于這些性質難于清晰地測試且結果難于再現,使得這些性質 目前僅作為建議來規(guī)定。   3 3.1 到3.3中的要求按GB/T 16260中出現的特性次序來安排。   如果一個軟件包遵循3.1到3.3中所有的要求,則該軟件包符合本標準。建議是可選 的(通過使用“宜”這個詞來表示)。   注4:要證明一個產品對3.1到3.3中的要求的符合性可能是困難的或不可能的。但是 ,根據ISO/IEC第2號導則,為得合格證書,按照第4章來測試(包括文檔的評審)被認 為是足夠了,并且不需要形式證明。 3.1 產品描述   每個軟件包應有一個產品描述。   產品描述定義產品。產品描述是產品軟件包文檔的一部分,它提供關于用戶文檔、 程序以及數據(如果有的話)的信息。   產品描述的主要目的是:   ——幫助用戶或潛在的購買者作出產品是否適用于他們的評價。從這一意義說,產品 描述也是銷售信息;   ——作為測試的基礎(見第4章)。   對產品感興趣人們可獲得產品描述。 3.1.1 內容的一般要求   產品描述宜是充分可理解的、完整的并且易于瀏覽,以幫助潛在的購買者在購買該 產品前評價產品對他們自己的適用性。   產品描述應避免不一致,每個術語在任何地方都應有相同的意義。   產品描述的說明應是可測試的并且是正確的。   注:如果有外部需求文檔(見 3.1.2e),本條要求引用外部需求文檔中的說明。   下列3.l.2到3.1.8規(guī)定產品描述應包合或它包含的內容,它也可包含產品的附加說 明。 3.1.2 標識和批示   a)產品描述的標識   產品描述應且有唯一的文檔標識。它可以有不同于產品描述的命名,例如,“功能描 述”、“產品信息”“產品清單”   b) 產品的標識   產品描述應標識產品。產品標識應至少有產品名字和版本號或日期。如果在產品描 述中提及兩個或多個派生版本,則每個版本應至少有產品名、派生版本名和版本號或日 期。   c)供方   產品描述應至少包含一個供方的名字和地址。   注:名字和地址不必打??;有供方的公章即可。   d)工作任務   產品描述應標識期望的產品能完成工作任務。   e)符合需求文檔   產品描述可以引用產品應符合的需求文檔的內容。在這種情況下應標識相關的編輯 版本。   f)要求的系統(tǒng)   應標識將產品投入使用所要求的系統(tǒng)(硬件、軟件及其配置)包括制造廠商名和所 有部件的類型標識符,例如;   ——包括協(xié)處理器的處理單元;   ——主存規(guī)格;   ——外存的類型和規(guī)格;   ——擴展卡;   ——輸入和輸出設備;   ——網絡環(huán)境;   ——系統(tǒng)軟件和其他軟件。   對于不同的工作任務、不同的邊界值或不同的效率要求,可以規(guī)定不同的要求系統(tǒng) 。   如果先前特定的硬件或軟件產品已經標識,則語句“(如果兼容,或任何其他……)” 可以出現在產品描述中。如果產品的先前版本已經標識,則語句“如果兼容,或升級的版 本”可以出現在產品描述中。語句“自版本X至少到版本Y”可以出現在產品描述中,而“自 版本X”不能出現在產品描中。   注:由于版本X+3的出現,語句“自版本X”將變得不正確,因為對于版本X+3,軟件 包操作將會失敗。   g)與其他產品的接口   如果產品描述引用了其他產品接口,則應對所引用的接口或產品進行標識。   h)要交付項   應對要提供的產品的每個物理部件進行標識,特別是所有打印的文檔和所有的數據 媒體。   應說明提供的程序形式如源程序、目標模塊,或加載模塊。   注:媒體格式(如磁盤格式)個必指明,因為可能的格式集合是由要求的系統(tǒng)決定 的(見 3.1.2f))。   i)安裝   應說明產品安裝是否能由用戶來完成。   j)支持   應說明是否提供對產品操作的支持。   k)維護   應說明是否提供維護。如果提供維護,應說明具體包括什么。 3.1.3 功能說明   a)功能概述   產品描述應概述產品的用戶可調用功能、需要的數據、所提供的設施。   對每個所論及的功能(尤其是選項和變量)是否是下列內容的一部分應清晰地說明 :   ——產品功能的;   ——在產品描述中完整描述的產品擴展功能的;   ——在產品描述中所引用的產品擴展功能的;   ——無保證的補充功能的。   注:個必論及每個用戶可調用功能,不必給出功能如何調用的每個細節(jié)。   b)邊界值   如果由于產品特定的邊界值致使產品的使用受限,則應提供這些邊界值。例如:   ——最小或最大值;   ——鍵的長度;   ——文卷中的記錄的最大數日;   ——檢索準則的最大數目;   ——最小樣本大小。   當不可能提供固定的邊界值時(例如,邊界值取決于應用問題的類型或輸入數據時 ),則應說明這些限制,可以提供允許的值組合,更具體的信息寫入用戶文檔。   C)安全   如果提供的話,產品描述中應包含有關防止對程序或數據非授權的無意訪問或蓄意 訪問的手段。 3.1.4 可靠性說明   產品描述應包含數據存儲規(guī)程的信息。   注:例如,只要說明使用操作系統(tǒng)進行備份就可以了。   應描述保證產品的功能能力的附加性質。例如:   ——檢驗輸入的合理性;   ——防止由于用戶的錯誤而產生的嚴重后果;   ——出錯恢復 3.1.5 易用性說明   a)用戶界面   應命名用戶界面的類型,例如:命令行、菜單、窗口、功能鍵及幫助功能。   b)要求的知識   應規(guī)定應用該產品所要求的專門知識。例如:   ——技術領域的知識:   ——操作系統(tǒng)的知識;   ——經過專門培訓可獲得的知識;   ——除了已寫入產品描述中以外的其他語言知識。   應說明用戶文襠和用戶界面(括出錯信息和可視數據)所使用的所有自然語言,軟 件包本身和該產品描述中所涉及的所有其他產品的有關內容都應加以說明。   注:這種要求超出了ISO 9127:1988的6.1.7的規(guī)定,在那里,關于所用的語言規(guī)定是可選的。   C)適應用戶的需要   如果產品能被用戶作適應性修改,則應標識這種修改的工具和修改工具的使用的條 件。例如:   ——參數的改變;   ——計算的算法改變;   ——功能鍵的分配。   d)防止侵權行為   如果防止侵權的技術保護可能有礙于軟件的使用,則應說明這種保護,例如:   ——防止拷貝的技術保護;   ——程序設置的使用截止日期;   ——相互約定的付費拷貝。   e)使用效率和用戶滿意度。   產品描述可以包括關于使用效率和用戶滿意度的數據。   注:這樣的數據時遵循ISO 9241-11的指南。 3.1.6 效率說明   產品描述可以包含產品的時間行為的數據,諸如在指定條件下(例如系統(tǒng)配置和負 載分布)關于給定功能的響應時間和吞吐率。 3.1.7 可維護性說明   產品描述可包含可維護性說明。 3.1.8 可移植性說明   產品描述可包含可移植性說明。 3.2 用戶文檔 3.2.l 完整性   用戶文檔應包含產品使用所需信息。在產品描述中說明的所有功能以及在程序中用 戶可調用的所有功能,都應在用戶文檔中加以完整地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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